尊敬的客戶:
根據《財政部 中國銀保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函證及回函業務的通知》(財會〔2020〕12號)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、《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》(財辦會〔2020〕21號,以下簡稱《操作指引》要求,我行指定總行運營管理部為函證業務經辦機構?,F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:
(一)我行受理會計師事務所直接郵寄詢證函、事務所指定經辦人員跟函詢證函。
(二)郵寄(或辦理)地址:廣西省桂林市臨桂區世紀東路41號總行運營管理部,聯系電話:0773-3863595,投訴電話:0773-3860333。
(三)跟函所需資料: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介紹信(公函)、跟函人的有效身份證件。
(四)為保證回函效率,請詢證單位按照《通知》和《操作指引》要求提供符合規定格式的詢證函,并如實、完整的填寫詢證函各項要素,在詢證函上清晰加蓋詢證單位在我行開戶時的預留印章,對多頁詢證函還需加蓋騎縫章。對確定無需函證的項目,請將該項目或欄位用斜線劃掉,不留空白。
(五)函證業務收費按我行公示的《桂林國民村鎮銀行金融服務價格標準》執行,暫行收費標準為20元/筆(指定賬戶進行扣收)。
特此公告!
桂林國民村鎮
2022年12月27日